房产过户

我2010年从朋友那里买的房子,当时我们私下签的买卖协议,没有在公证处公证,房子房产证当时还未下来,原价约32万,他按揭首付为13万,我付给他了14万,余款以他名义由我来每月按揭支付,等于房款总价34万。现在想过户,请问过户费用是按当时私下签订的价格来计算费用,还是按评估后价格?还有我们签的买卖协议是否合法?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3-11-06-状态:未解决]
张占杰律师的解答:

若你们按揭贷款没有还清,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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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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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自诉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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