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父母1989年离婚,我们姐妹三人都与母亲生活。父亲在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并又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这个女人的名字。如今父亲重病,不知父亲如果死去房产有没有我们姐妹三人的份?要怎样分?需要什么材料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5-状态:未解决]
吴天泽律师的解答:

你们姐们3人都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你父亲有权立遗嘱,指定继承他财产的个人或者单位。
若你父亲未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你们姐们3人,你父亲再婚的配偶以及再婚生的女儿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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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文书起草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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