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纠纷,动手打架,责任如何落实?
我母亲在我姐姐家给我姐姐带孩子,姨母到我姐姐家玩和母亲聊些陈年琐事,后来俩人发生争执吵了起来(在这之前已吵过多次,每次都是姨母到我姐姐家来的),这次动手打架了,在推拉过程中,姨母摔倒蹲坐在地,导致腰椎受损(母亲今年57,姨母年逾6旬,母亲也受伤了但是没做鉴定),住进了医院,姨母家去派出所立案了,母亲被派出所带走了,现在姨母家要求治疗费双方各承担50%,但是母亲不同意,据母亲所言,是姨母上门找茬先动手打她的,姨母拿起一个戳子砸向母亲,母亲处于正当防卫想夺过戳子,这样在抢戳子的过程中姨母摔倒了,过错在于姨母。
请问:
1、派出所有权拘留我母亲吗?会拘留几天?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母亲有责任支付医疗费吗?
3、如果母亲不同意,我姐姐是否会有连带责任?
4、我该如何去调解?
谢谢 您的回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5-状态:未解决]
吴天泽律师的解答:
派出所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作出治安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决定。
母亲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要看你母亲是否由责任。
你姐姐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需要双方都作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