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小轿车
我当时是驾驶一辆奇瑞qq在十字路口绿灯直行,对面突然迎来一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是男性,非机动车上后座有一老人和小孩,非机动车后座与小轿车的车头相碰,非机动车驾驶人有意识已经要碰到我的车头,可是对方还是执意继续驾驶,导致与我的车头相碰,自己把持不住车子摔倒在地,车后老人为了保护小孩摔倒在地后,脚裸受伤,小孩无事。
可是案发当时我有减速,而且非机动车驾驶员有告知我他是逆向行驶,后来因为非机动车驾驶员知道自己是逆向行驶是错误的,在警方来时他改变了自己的说辞。
警方判非机动车驾驶员为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
在调解中非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赔偿我一分钱,反而我赔偿了对方老人的全部医药费和生活费。包括对方的停车费,拖车费都是由我承担的。
我觉得我很委屈,因为我是受害方,为什么都是我在赔偿,而对方一分钱都不出,我认为不合理。
老人的摔倒不是我的车子造成的,是对方自己没有把好车子,老人家是为了保护孩子才受伤的,为什么是我赔偿所有的医药费还有生活费。
警方连录像都没有看过,就让我赔偿了所有的费用,可是对方是主要责任却一分钱都没有赔偿。
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19-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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