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问题的咨询
律师大人,您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即,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现已完工,但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存在以下争议问题:
1、在签订合同并开工后,我方发现原招标预算书存在许多漏项和错项,在结算时,我方提出要求予以纠正,但甲方认为,对原预算存在的错、漏项不予确认。是否合理、合法?
2、甲方在没有竣工图纸的情况下要求结算,是否符合工程结算程序?
3、本合同是固定价合同,是否所有增加的工程量都不予确认?
4、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性质为可调价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改为固定价合同,应以哪个为准?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1-01-07-状态:未解决]
孙启来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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