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钱不是彩礼-锦州离婚律师李晓东

时间:2012-06-07 16:29:11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

赵柱、刘瑛举行了结婚典礼时,新娘子刘瑛向赵柱母亲叫了一声 “妈妈”,赵母当即掏出1000元“改口钱”,交给刘瑛,后因赵柱、刘瑛感情不和,且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现赵柱起诉刘瑛返还“改口钱”1000元(彩礼)。

    分析:本案的焦点是“改口钱”是否属于彩礼?彩礼发生时间一般是在举行婚礼前,彩礼最主要的一个判断标准是依据习俗且非自愿的给付,本案中赵母的给付是自愿的,应属于赠与。应驳回赵柱的诉讼请求。

执业机构: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锦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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