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是真正的属于我吗,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个房子是一个女人卖给我的,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但是去过户的时候不给过,原因是这个房子属于这个女人的婚前财产{现以离婚,她们的离婚判决书上写着判给这个女人一套房子,但是因为房子正在动迁所以没具体写上哪个楼哪个间,她们是离婚后二年新房子下来的,写的女人自己的名字,}后来这个女人找的人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以下,但是当时我也不太懂,所以就没有去公证,现在房产证和契证上都是我的名字,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真正的属于我吗,谢谢
补充提问:
那个房子虽然只写女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去过户的时候人家说她的离婚判决书上没具体写是哪个房子判给她,所以她必须重新起诉或者经过她前夫同意签字才可以卖那个房子,意思就是说虽然她们离婚了,但还是属于她和她前夫的共同财产,但是现在她自己找房屋管理所的人卖给我,虽然现在房产证和契证上都是我的名字,因为没有公证,所以我还是有一点不踏实,问一下,如果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她前夫来要房子,我的后果是什么呢?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0-29-状态:未解决]
李晓东律师的解答:
1,首先,写的你的名字,法律上认为就是你的房子。
2,但是,有个条件就是你取得的证件过程合法。如果是她违法更名,那么通过法律程序还可能撤销你的房屋登记,收回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