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合同

关于租房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2011-07-25 14:34|最后更新:2011-07-25 14:46
我与今年7月23号和房屋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且合同约定租房从26日开始,请问合同生效期是23号还是26号?今天是25号,我想退房,定金我可以不要,但是预付的四个月的租金能全部要回来了?需要付违约金吗?紧急!我现在谈判,他们恐吓我说我违约!
合同上的租房日期从2011年7月26号开始,到2012年7月25日止,合同签订日期是2011年7月23日!确定合同还没有生效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25-状态:未解决]
孙继承律师的解答:

23号是合同的生效期限,26号是合同的租赁期的开始。如果没有另行约定合同的生效期限,你的合同已经生效了,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的话,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丧失定金本身就是承担违约责任,就不用再另行支付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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