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

你好!我是在乡卫生院工作的医生,我自从02年毕业一直在乡卫生院上班,社会保险一直没入,直到09年给入了养老、失业保险,现在医改,医院要把我们编外人员关系转为劳动派遣,我想请问我们如何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09年以前的社保还可以追缴吗?如果我们转为劳动派遣,很可能被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我们应该怎么办呀?...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3-17-状态:未解决]
孙继承律师的解答:

应该入保险,不得转为劳务派遣,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入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有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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