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 我打赢官司的机会是多少?
我于2002年借钱购买某处房产,购买时是我与朋友一起去办所有相关手续的,产权人是我,我与此朋友间立有借据,但借据只说明所借钱的数目,并未涉及房产。2004年我归还了朋友的钱,并收回了借据。现在房产升值很多,朋友认为房产是他出钱借我的名字购买的,要求我把产权还给他,或者补给他房产升值的那部分钱,并且要和我打官司。这些是客观情况。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3-27-状态:未解决]
孙继承律师的解答:
人们都分不清物权和债权的关系:你向你的朋友借钱买房子,是一个债权债务问题,只需要你向他归还欠款即可。你买到房子之后,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了你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个物权问题,你是物权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你的权利。
并不因为你买房子的时候,从他那里借了钱,他就能直接对你的房子享有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