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买农村房屋,现在过户,卖方不承认签字
各位律师:请问一下,大概在十六年前买的,当时这个房子有两个房产证,分别是卖方和卖方岳母的。当时也签了购房合同,对方的房产证也都给了我们,但是当时一直没有去办理过户。现在去过户,卖方夫妻已经离婚了,因为传言我们这里要被征地,卖方的前妻就只承认他们那部分,不承认他岳母的部分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注:卖房子时,对方岳母的房子已经是交由卖方全权处理了,后来也单独打了一个将其岳母的房子卖给我们的证明,但是由于在农村没有意识到今后扯皮,并没有要求对方岳母也在卖房合同上签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02-状态:未解决]
孙继承律师的解答:
我国法律对不动产一直实行登记制度(公示),没有登记就不发生变更的效力,就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所以在法律上这个房子一直都是出卖人的,而不是你的。
只有合同,不产生不动产物权,而只是享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