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求救!求救!如何要回我的房子!

我与09年购买住房一套,首付、按揭一直由我个人支付,但房子是落在前女友名下,而我与前女友没有婚姻关系。

后来与前女友分手,并与今年各自结婚组建家庭。房子问题一直却未解决,因为牵扯房产税所以我一直想到了年限再过户。

昨天,前任女友打电话告诉我说房子已经卖了,因为她与她老公要买房,如果不卖掉就是第二套房贷,并通知我搬家。我问她卖了多少钱,她说把我的本钱卖出来了,并提出把首付和按揭给我。

因为今年房价几乎翻番,而且利率上调,我估计她肯定卖的价格不低,然后自己扣下一部分钱。

请教,我现在所拥有的证据是:1、09年我母亲把首付款打在她的银行账户然后买房。2、我偿还银行按揭的回执单。3、部分录音和手机短信,可以证明她认可我是房屋实际所有人。

但是房产证却在前女友名下,我现在应该是主张房产权还是债权呢?她现在让我搬走,我搬是不搬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21-状态:未解决]
李小娟律师的解答:

我认为最好主张债权。搬与不搬,你的处境都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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