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合同是老公签的,当时还没领结婚证。

由于我和老公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当时只交了10万元的首付款,合同是老公自己签的,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是这10万元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借的钱,都是我们俩共同还款和共同还房贷的。交房时候我负责装修款和家电置办上,结婚后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新的婚姻法出来后,我觉得我有必要争取我的权利,我有几个问题:
1.我现在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无法加上名字,如果老公给我写一份证明,证明以上事实,并注上房产是和我共有的,不属于婚前财产,是否有效?
3.如果离婚,我的装修以及家电部分该怎么办?不包括房产升值部分?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18-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1、您可以要求把名字追加进去,需要您和丈夫共同去办理公证,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2、只要您丈夫配合,不存在无法加名字的情形;即使如此,您们就房产约定并办理公证是可以得到保护的;
3、家电和装修要看是发生在什么阶段,婚前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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