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我们公司2011年1月底将搬迁完,我们的合同是要2012年7月到期,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别的还有什么违约金吗?
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1-18-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可以看看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如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如果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