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





我们总共四个股东,一个大股东兼法人,另外三方股份相同。合同是2010年8月23日签订,合作日期是从9月1日开始。四个人中两个是她们原来就从事一个培训项目,而我们两个也是做其他不同的培训项目,所以才资源整合,我们加入她们,注入资金,购买股份,实行股份合作。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她们在9月1日前就早已将大部分学生一年的、半年的、几个月的等不同时间的学费收掉了,放入了她们自己的腰包,而不进账。这意味着什么?!
期望有哪位朋友能帮上我们!最好是专业些的法律人士能给我们这点迷津。如果需要打官司应该怎么操作!
联系方式:13685713415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首先想知道您们之间成立的经济组织性质:是公司制还是合伙企业?针对不同的性质有不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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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卢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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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金融证券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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