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咨询下“劳动纠纷”和“债务纠纷”方面专家
我于2010年7月进入一广告公司,公司没有注册登记,应聘时公司负责人称马上去办理注册登记,所以没有在意,公司也未跟我们签订用工合同。2010年9月底,公司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公司停业,其一股东(共三股东)将公司财产全部拿走(所有人全部知情,因为恰逢国庆公司休假),里面包含我的一台电脑,并且公司拖欠我工资约2000余元,剩余员工找公司三个股东讨要工资,三个股东相互推诿,剩余员工将公司所租房间内部分桌椅财产作为扣留(因房子是租的,所以桌椅并不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一致拖拉事情至现在已有两个月之久,因无法拿到工资所以一直扣留公司桌椅,但是我的电脑也一直不能得到归还。请问专家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桌椅我们拿了也没意义,只是作为一个条件,房东需要归还时我们定当归还。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公司没有注册,您可以三股东为被告起诉,并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