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离职后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我是济南一家公司的职工,现在面临前公司拖欠工资、不交保险等情况,希望得到帮助。
2010年5月4日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拖着不签,没有任何的保险缴纳。而且所谓的试用期3个月,只发80%底薪。工作期间工资发放一直不及时。鉴于公司的这种情况,在2010年10月底提出辞职,正常办理各类交接手续,正式离职。2010年9月、10月的工资一直没有发放,多次讨薪后公司发放了1500元,仍有1万多元的工资没有发放。公司给开具了欠薪证明,承诺11月30日钱补清拖欠全部工资,但是没有兑现。在2010年12月19日只补发了2000元。仍旧以公司经营不善等情况推脱。
现有证据只有欠薪证明、离职证明和多次短信(能够证明欠薪行为),没有劳动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一起欠薪的同事共有7人,都是相同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帮帮我们,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24-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系违法,您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您可以和其他有相同遭遇的同事一起联合维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