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张家是同一村民组人(两家房屋相距约80米)。2008年,张家找我家商量,要修一条农用车道接通村公路,新修的这条农用车道会经过我家院坝和占用我家院坝前的一块地(约20平方米),我当时口头上答应了张家。现在马路已经修好1年,我想要回张家修农用车道所占用的我家士地,张家不给。
请问我有权毁掉经过我家土地的路段要回我的土地吗?
问题补充:
这不是人走的必经之道,只是农用车的必经之道。请问这在法律上是相邻通行还是地役权?请专家们告诉我。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是地役权,可以约定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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