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纠纷

你们好!我是一位教育咨询师,去年在一个辅导机构做了一年,单位没给我买社保,补助300元,签了一个我们自己因户口不在合肥自愿不买保险的申请书,签的合同也没给我们一份,合同里有辞职后一年内不准做同行和泄露资料的条款。现在我和单位九个同事出来合伙开了一个和原单位一样的辅导机构,大股东30%股份,注册时怕和原单位发生纠纷,大股东就以他老婆名字注册的,他老婆没有单位,当时我们也想以伴侣名字注册,可是大股东说股东要强制买保险,让我们伴侣到自己单位开买过社保的证明,我们怕影响伴侣工作,就以他老婆一人名字注册了,我们都交了钱,大股东给我们打了投资多少钱充当股权的收条,但没有说股权占的百分比,当时商量好和我们每个人签一份协议,说明我们的股份和转让时间,现在两个月过去了,公司进帐十万了,他不提协议的事,我们怕公司走上正轨,到时我们钱没了,公司没我们份,现在我们签什么能保证我们的权利?麻烦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23-状态:未解决]
李慧律师的解答:

您好,首先从您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看,原单位未给您买社保存在违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又没有给你们一伙员工相应补偿,该协议对你们没有约束力,只要你们在同行公司成立后不存在恶意招揽对方客户的行为,你们完全可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避免股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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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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