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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咨询
因经济纠纷,甲给乙打了欠条,并在欠条上写下:若不能到期归还欠款,愿以房屋做抵押。甲未能到期还款,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方胜诉,甲方应归还乙方欠款。但甲方在给乙方写欠条时,已和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房屋和财产归其妻子所有。甲方现在没有财产和收入,请问法院会怎么执行
咨询者:
fa164699
河北
[
咨询时间:2011-01-23
-
状态:未解决
]
李慧律师的解答:
首先该抵押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债务人之妻子或第三人,如果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离婚或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妻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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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卢湾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金融证券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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