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问题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



1、我如果以使用权被侵害为由对我三叔提起诉讼,那我三叔到时说农村的房屋,就那么二间房,如果不是我在住着,从1970年到现在2009年,将近40年了,被风吹雨打的那样两间木架子房早变成废墟一堆,这是基本的常理!



2、你为什么早年不来跟管,1985年我翻修的时候,你不出一分钱一分力,问你还要不要,你回答我说随便我怎么修,你肯定不会要那个房子了!现在这个房子是我修建的,你有什么使用权?



3、还有,如果我三叔说出我父母当年都没有参加爷爷奶奶的葬礼,那会不会对我父母不利?因为我父母确实因为有事,虽然收到家里的通知,所以我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他们都在城里没有回老家。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09-05-02-状态:未解决]
陈长根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那房屋手续齐全,你三叔就属于无因管理,财产性质不变,但其管理的支出你家是要承担的。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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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正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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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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