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问题
我父亲在09年在工作(做义工之类的工作为社区服务,有合同但是不给交保险的)时间被一私家车撞到(车主办有车险),造成我父亲左股骨头骨折(之后做的穿钉手术)、肋骨折断3根,右侧锁骨骨折(打的钢板)判定车主100%的责任。现在医院1年半的时间(期间车主好算不错费用都是肇事车主垫付的),现缓慢的活动可以。现想办理赔偿的事宜都应该怎样去办理呢,都走什么样的流程,我想质询一下明白的相关人员,谢谢了,愿好人一声平安,现我父亲这样伤处很多的一般能赔偿多少钱?如果想请律师打官司的话想我们这样的需要多少钱能够?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4-01-状态:未解决]
张洪伟律师的解答: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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