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过户和公证

有一个远房的亲戚病重,我承担照顾责任几年,临终这位姑姑写了一份遗嘱,大致内容是,家里的财产都归老公继承,另一套房子给我(房子现在产权证之类的都在我这里,而且我也在居住)姑姑的子女三个和她老公都签字了我也签字了。可是没有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姑姑现已去逝。我要是想过户房产,必须先公证遗嘱吗?这样才能过户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8-状态:未解决]
张畅银律师的解答:

可以有效,公证是增加效力,不是生效条件。
具体办理过户,请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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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佘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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