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原告张某的父亲(张大某)生前系某医院骨科医生,1958年,张父将自创的对骨折有极佳疗效的中药秘方“枯君散”献出,该药方被收录在某卫生工作者协会所编的《中医秘方验方汇编》一书中。1997年,张某偶然在一本名叫《杨氏骨伤科治验心法》的书中发现了一份一模一样的“枯君散”药方,该书由成都某骨科医院院长王某主编,骨科泰斗杨某任编审。随后,张某作为张大某的继承人,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杨某、该骨科医院及院长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请问:原告张某的诉请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陈希律师的解答:
我觉得胜算不大,药方往著作权方面靠比较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