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如女方提出有精神病,法院会判离吗?

男方与女方结婚10多年,因感情不和多次吵架,后来女方到娘家居住多年,男方已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一审法院没判离,男方已向法院申请二审,女方及娘家人称女方近几年患有精神病分裂症,还是不同意离婚(但没有医学证明)这种情况能判离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3-18-状态:未解决]
叶红英律师的解答:

可以判离,离婚是自由的,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基础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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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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