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的抚养权

律师您好,我曾经和一个男子没有结婚,就同居有了一个儿子,但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我被迫回家,让男方家把孩子带走,当时我的家人非要我们签一份协议,说从此以后我们一刀两断,孩子和我没有关系。但是没有去公证
现在小孩马上要两岁了,因为男方家条件太差,我不忍心小孩在那受苦,我想把小孩接来,但是男方不同意。
请问如果我打官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胜诉的可能性是多大?
那个协议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叶红英律师的解答:

这个协议没有对你不利,因为非婚生子享有同婚生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抚养权这一块是要综合考虑很多的因素的,比如经济状况、身体健康情况等,总之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优先考虑归那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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