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处分

我媳妇的母亲于1980年改嫁,我继岳父于1997年过世,其生前有一女儿,其女儿2岁时随其母改嫁,其生父也即我继岳父一直孤身在老家农村生活,后我媳妇继父于1978年平反,政府重新给予安排工作,与我岳母在1980年结婚。我岳母也于2009年过世,生前将她与我继岳父的房屋经郑州市惠济区公证处公证由我媳妇继承,我媳妇与她的2个妹妹和2个弟弟(姊妹5个)将我岳母房屋变卖,我媳妇根据我岳母遗嘱将钱款在姊妹5人中进行了分割。分割前我媳妇曾登报寻找我继岳父的女儿,但未能联系上,现在她女儿突然来了,我媳妇就主动将房屋变卖情况告诉了她,并告知她其中也有她的一份遗产,其所得遗产与我媳妇的弟弟妹妹一样多,但她有异议,说她应该得全部财产的四人之一,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财产究竟该如何处分为好?顺便说明:我岳母是携子女一起改嫁到我继岳父家的。盼复!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2-24-状态:已解决]
朱书芳律师的解答:

按遗嘱,如需帮助电联13838286450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朱书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罪与非罪 行政诉讼 工商查询 私人律师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朱书芳律师 > 朱书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