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
老师:您好,我方是舞钢市的提货商,在平顶山提货的时候找了几个装卸工人,赵某在装完下车的时候左脚踩空不小心掉了下来。造成锁骨骨折。他方认为是因为给我方干活才受的伤,不给我方干活就不会受伤,要求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跟医院强调要用好药。我方认为双方之间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赵的行为不受我方的支配和约束,我方只是按劳动成果(装好车)给付报酬,我方与他之间应是承揽合同关系,他受伤,我方没有责任。现他住院花费15000元,由于他一直说筹不来钱我已经给其9500元。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我们之间是否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如果走诉讼,我方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26-状态:已解决]
朱书芳律师的解答:
如需帮助电联或单位面谈承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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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