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命案,草草结案,杀人犯仅判十年
1999年7月16日在河南发生的命案。汝州公安给杀人犯李要伟办而个户口,犯罪后十多年08年11月4日出现一个未成年的户口,他们也说不清户口的来历。平顶山中院就按未成年判十年。这合法吗?这是不是公安、检察、法院共同徇私舞弊的结果?面对这种局面和结果,作为受害者父亲,我该怎没办?我想让有关部门把这两个户口落实清楚,能吗?18003752918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06-状态:未解决]
朱书芳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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