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

我4月底被一家私人幼儿园聘用,由于个人原因5月下旬递交了辞职信,当时园长拒绝辞职,原因是没有接班老师,后来我先后口头辞职4-5次,并推促赶紧找个新老师来代替我的职位,7月下旬来一新老师,于是我又辞职,告诉她下个月就不来上班了,8月份便没去上班,直到前几天我去拿我的教师资格证,并要求结算工资时,她给我结算七月份的工资竟然只有50块钱,每个月的工资是1000块,7月份请了4天假,商定好周六打扫卫生,周日休息,她说只要卫生打扫好了,周六也可以不去,可是当我走了,她把以前周六都给我加到7月份里,加上我请的4天假,一共是17天没上班。
对于这样黑心领导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要求.都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19-状态:未解决]
赵邦亮律师的解答:

委托律师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和拖欠工资。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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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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