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一人结下怨仇。有一天我途经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出来袭击我,将我按倒在地狂打,我万般反抗也无法立身起来。在慌乱之中我随手在地面摸了一块石头,砸向袭击我的那个人,我才得可以脱身。事后他向法院起诉我,告我故意伤害他,要求赔偿医药费。我在这起小小的案件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在法院中我该如何反驳?且在打斗中,没有第三者在场,我无法证明是他主动袭击我,且我是在反抗中砸中他的。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1-状态:未解决]
赵邦亮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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