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自身安全至一人眼睛残

为土地纠纷,A与B发生口角,B先动手打了A的头,而A正要还手,因旁人劝架没有动手,两人互骂起来,当A准备走开时,这时B又紧追上前要再打A的头部,刚好A手里拿着当时吃完饭的碗筷,于是为了维护自身安全无意把拿着筷子的一只手一抬刚好插进B一只眼睛至半残,如何叛处及赔付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吴建平律师的解答:

具体要看B的伤情涉及重伤还是轻伤,轻伤的话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的话3到10年有期徒刑,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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