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

我与前妻离婚前共同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为前妻的姓名。后来离婚时,《离婚协议》写有:房屋所有权为儿女,我和前妻可以使用。《房产证》和〈离婚协议〉都在前妻那儿。如今,女儿已满18周岁,儿子11周岁。请问:怎样才能把〈房产证〉改为儿女的姓名? 注:我与前妻都还未再婚。
补充提问:
请问:更改姓名大约需要多少费用?儿女的年龄最低几岁,才可以把《房产证》改为他们的姓名?他们需要有身份证才行吗? 另外:儿女现在的一切花费,按协议都是由我和前妻共同承担的。这次姓名更改是不是应该我和前妻共同支付? 敬请速速答复,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3-08-状态:未解决]
陈胜法律师的解答:

互相商量

我咨询陈胜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省汉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徐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胜法律师 > 陈胜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