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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使用权是否归开荒人所有
1996年我父亲在我村和沾河林业局交界处开垦了5墒地,2003年沾河林业局将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是我们一直在耕种,而且有交土地使用费用(向本地政府缴费,由于保管不善,缴费的收据已经遗失),现在想办理土地使用承包合同,请问律师,我家的情况是否符合“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我们想办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是合法行为?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咨询者:
jiqing1986
黑龙江
[
咨询时间:2011-03-14
-
状态:未解决
]
陈胜法律师的解答:
你没有土地承包权,可以申请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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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法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省汉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徐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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