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使用权是否归开荒人所有

1996年我父亲在我村和沾河林业局交界处开垦了5墒地,2003年沾河林业局将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是我们一直在耕种,而且有交土地使用费用(向本地政府缴费,由于保管不善,缴费的收据已经遗失),现在想办理土地使用承包合同,请问律师,我家的情况是否符合“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我们想办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是合法行为?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14-状态:未解决]
陈胜法律师的解答:

你没有土地承包权,可以申请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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