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城管强拆我租赁部队的十三间厂房

您好,几年前我租赁了阳光集团的土地做厂房,该土地原先属于部队后勤农场的,后勤农场解散之前讲土地转让给了阳光集团,该片土地不属于政府管辖,现所有权属于阳光集团,本人跟阳光集体签有租赁合同,该土地又在军事靶场射击管理范围之内。去年我在该土地上新建厂房,阳光集团了解该事实,也口头认可,但靶场管理一直阻挠,并对我发了停工通知,我未理睬。后靶场让阳光集团也对我发停工通知,当阳光集团给我发通知时,我厂房已经建筑完毕,此后这事不了了之。今年我在原厂房边想加盖一间,靶场管理出面阻挠,当时同来的有镇城管大队长一名,我对城管队长言语粗鲁,很不礼貌(但未有脏话),当时把城管队长得罪,他们走后两小时,在城管队长的带领下来了四十名左右城管和挖机一台,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交待的情况下,半小时左右推倒我去年建设的十三间厂房。当时未有靶场管理人员陪同,是否是靶场管理授权我不知道。强拆我厂房时城管对附近群众讲,这次就是冲着我来的,说我太傲,太不给他面子。
事情就是如此,我想咨询的是:
一,靶场管理是否有权拆除所有权并不属于他的民用房屋。
二,靶场管理能否授权城管对我进行强拆。
三,强拆是否应该有书面提前通知?是否有何流程要走?
四,我能否索赔我的损失,如果起拆,起诉对象该是谁?
恳求帮忙!
补充提问:
我现在就认定城管无任何手续拆我房,可否咬定这个要求赔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01-状态:未解决]
陈胜法律师的解答:

很复杂,也很棘手的事情,需要研究所有材料后才好书,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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