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了,丈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08年12月,我未婚先孕,丈夫说结婚,但是钱不够,便问他的舅舅借了5万结婚,给我买了一个2万块的戒指,其余3万用于婚庆和宴席。
现在他说我们性格不适合,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跟他共同承担当时借钱结婚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我可以不承担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17-状态:未解决]
郭军律师的解答:

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你应该偿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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