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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我的权利
2012年7月我被丈夫殴打住院1个月,导致眼睛黄斑出血,出院后一直住在母亲家,2013年1月我回自己家取衣服,撞见丈夫和其他女人在家,我们有一个2岁半的儿子,我的眼睛准备做伤残鉴定,我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我能得到么?谢谢
咨询者:
诺一
青海
[
咨询时间:2013-01-21
-
状态:未解决
]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除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外,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能否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看谁有能力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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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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