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房子是已经过世的奶奶的,爷爷也已经过世。他们有3个孩子。我爸爸也过世了,另外2个孩子,分别已经各自拿了一套爷爷当年的公租房,并且在房改房的情况下已经将名字都改成他们各自的名字了。现在只剩一套奶奶名字的房子没来得及改成我爸爸的名字,他就过世了。但是房子长期都是我们居住的,现在我们有权将房子出租给第三方吗?如果将来房子被要求拍卖分割成3份,我们有优先购买权吗?
补充提问:
如果是在我爷爷奶奶另外2个孩子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出租给第三方,到时候他们进行房产分割的起诉,我还有没有优先购买这处房产的优先权???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5-12-状态:未解决]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可以出租。如果将来进行遗产分割,你们可以主张保留房产,给其他继承人补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