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实习生毁约赔偿金
本人大二与广州铁路局签定就业合同意向书和三方就业协议,今年大三,10月初到广州报到实习还未接受培训.由于个人原因不想实习而是回学校上课,却被单位和学校告知如果走就要赔偿3000元,请问我签的东西有法律效应 ?或者需不需要赔偿!
补充提问:
我已经回家了 学校让我好好想想但我想的是学习 过2天就要给学校 我没有这么多钱去陪 我很急 ,希望有心的叔叔阿姨帮我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10-11-状态:未解决]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如果双方仅是就业意向,对方没有为你支付过任何费用,你也不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