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相关问题咨询
本人工作期间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由于还在养伤,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以由于组织架构调整,员工普遍都降低工资为由,没有和我本人做过任何沟通,也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私自下调本人薪资,劳动合同上签署薪资3600(2160基本工资,1440的绩效)之前一直按照2160的基本工资每个月给我发放,正常情况下工伤她应该给我发放多少薪资?我应该怎么办?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养伤期间,一直是我家里人在护理我,单位不出人,也没有出钱,这样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做,我是否可以未家里人向单位索要误工费,以及护理费,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向单位索要那些赔偿,由于现在还在养病,应该什么时间申请仲裁比较合适,麻烦律师帮忙解答 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4-10-23-状态:未解决]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单位存在诸多的违反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件规定的行为,建议待治疗终结后,申请做伤残鉴定,然后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