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偿还共同债务(房贷),拒绝分担抚养孩子费用,怎么办?

我结婚3年,小孩1岁,结婚买房写了双方名字。我出的首付,女方出的装修款,房贷一直是我在还,小孩出生后女方一直不予抚养,导致我经济压力过大。现在我向女方提出共同承担被拒。女方拒绝偿还共同债务(房贷),拒绝分担抚养孩子费用,且女方家人搬至婚房居住。问题:1、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2、女方坚决要求得到房产,我要求法院将房屋拍卖后偿还贷款,剩余部分按双方当时出资比例平分是否可行?3、我要求得到小孩抚养权,可以提那些要求?
补充提问:
小孩出生1个月后我们开始分居,期间我多次提出将新房出租缓解生活压力被拒。导致新房闲置将近一年。现在女方全家人搬至新房居住。依然拒绝承担房贷。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10-24-状态:未解决]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1、如果孩子已满1周岁可以起诉离婚;2、因对方主张房产,可以做价给她,给你补偿,并承担贷款;3、根据目前的情况你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小;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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