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继续上班40天被辞退,公司应怎样补偿?

我于2012年3月15日进入公司,一直到8月15日才签订了一份三年合同,(3月15日至8月15日处于无合同状态,也没缴纳保险),劳动合同是从2012年8月15日到2015年8月15日到期,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而我继续工作。9月25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公司应该给于我怎样的补偿?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09-23-状态:未解决]
李雪梅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单位应给予你赔偿金即7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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