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18个月才给转正
2008.6.28以实习生身份进入企业,并与企业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其中约定实习6个月后方可转正,到现在我手里还有三方协议,但公司人事变动频繁说三方协议已丢失。之后一直在企业工作,直到2010.1.1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2010.11.16我办理辞职,请帮我取回应得的权利.....我有每月的工资单据,证明一直与企业有工作关系!
补充提问:
2009.7.10毕业....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16-状态:未解决]
李超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陈述,你与公司2009年7月之前依法不属于劳动关系,但2009年7月之后即属于劳动关系,依法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委托律师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