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赔偿

下班时被水果店门前大太阳伞砸到头,头上缝了三针,流了很多血。当时没顾得上报警。店主送我去的医院,交的医疗费用。现在拆线,向店主提出赔偿。他拒不赔偿任何费用。只说承担医疗费。并且认为我是工伤,要找我公司。请问,工伤和店主是否有关系?这种情况需要怎么解决?我是否还可以提出赔偿?如果起诉,需要哪些程序?谢谢。急。请好心律师致电:13370507710,孙小姐。
补充提问:
谢谢您的回答。请问我若以人身侵害为由起诉店主,提出赔偿的内容可以有哪些?赔偿金额有什么限定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09-状态:已解决]
张荆律师的解答:

1.可以依照工伤赔偿来办理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2.您如果不愿意按工伤赔偿,可以人身侵害为由要求店主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带着起诉状、医疗费用等材料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张荆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荆律师 > 张荆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