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怎样概定的

《公证程序规则 》 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请问,“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怎样概定的,有司法解释吗?如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指房屋所在的县级公证机构吗,?设了县的地级市.市级..公证机构有受理权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6-09-状态:已解决]
张荆律师的解答:

要看该不动产的登记信息 如果该不动产登记所在地具体到县,而县一级也有公证机关,则应当到县一级的公证机关办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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