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租客手里租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您好:
1、原租客与房东签订了两年合同,住了半年后本人住了进去,当时没有经过房东,由于本人对原租客的信任及原租客的承诺(承诺随时可以出面与房东协调问题,及协助房东退押金问题),于是把两个月押金交给了原租客(有写收条)。现在房东以转租为由,要扣除我们那两个月的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房租从未间断,房屋内东西也没有任何损失,可以说房东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我该怎么办?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2、原租客与业主于2011年11月签订的合同,注明税金由乙方承担,该合同未到房管所备案。请问税金由乙方承担是否合理合法?
恳请回复,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8-状态:未解决]
王金龙律师的解答:

1、房东不退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押金。
2、税金应该由房东承担,由乙方承担是不合法的。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也可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吕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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