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及小孩问题
我跟老婆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正准备离婚。
想问问如果离婚了,财产及小孩问题。
房子是我建的,不过暂时无房产证。现在还欠人钱四十多万。房子是在娶老婆之前就建好的。请问离后这房子归谁,债务归谁?
小孩今年一岁了。但我个人认为女方家完全没有抚养能力,她们家现在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住的也只是问别人借用的而已。女方现在也暂时无工作。那小孩应归谁抚养?
如果打官司,这两项胜率有多少?
补充提问:
如果债务及孩子的抚养费我全部自己承担。。。那么我的胜率有多大??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3-24-状态:未解决]
王金龙律师的解答:
关于有孩子,如果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给母亲扶养,并且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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