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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我与厂方签了3年合同,合同中签定的工种是仓管员,现在工作了1年多,厂方就要求调动我岗位,但是我不同意,厂方就要解雇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如果是不合法的话,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补充说明: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仓管部,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生产操作岗位,职务(或工种)为仓管员。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及上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甲方(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05-03-状态:已解决]
王金龙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擅自调岗降薪,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