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后可否在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因朋友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又找出有诈骗行为共同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取证有诈骗行为,在送当地公安部门报批立案时,公安部门经会商讨论未通过立案条件,主要原因是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公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法院宣判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门都不在立案侦察,不论是否有刑事责任?但法院认为民事判决于否,不影响刑事该负的责任!现能否恳请律师给个答复?先表示谢谢!

补充提问:
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安局法制科已终结立案,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民事判决后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经过会商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未解决]
陶苏鹏律师的解答: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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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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