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企业缴金的问题



我的父亲是上海插队到江苏的知青,今年55岁,在单位工作到现在,从未离开过。单位到目前为止没有与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金,现与单位进行劳动仲裁,单位提出其性质是乡镇企业,所以按苏劳社险(2006)2号,只能从2006年3月起补缴,如果这样的话,我父亲要丧失16年的缴金机会,要到65岁才能退休。

同时经过我的调查,该单位给四名员工在缴社保金,其中一名还从2002年开始补齐。

请问:我父亲真的只能追回2006年3月份以后的社保金的权益了吗?

另:该单位于96年至99年缴了农保,我们能不能追讨至96年开始社保的缴纳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8-06-27-状态:未解决]
黄玉成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至少可以要求单位从1995年1月日起给他买社保,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也有权要单位买.其他险,就不重要了.都可以要求.

  如果你父亲的单位性质和他的职工身份性质均是公有制的.他还可以要求从1992年买起.

  我四川遂宁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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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浩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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